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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个人用户侵权投诉详细指引

本流程是权利人向对象明确的微信个人用户发起的侵权投诉,包含的范围为:姓名权侵权,商号权/企业名称权侵权,名誉权/荣誉权/商誉权侵权,肖像权侵权,隐私权侵权,版权/著作权侵权、商标权侵权及专利权侵权等知识产权类侵权,针对的场景为:微信个人用户头像或注册信息、朋友圈中发布内容涉及侵犯了你的权益等,且被投诉对象明确。

如果你属于下列情形,请区分如下情形采用合适的途径处理:

1. 针对微信公众帐号相关信息或公众平台用户行为进行侵权投诉,请点击:微信公众平台侵权投诉指引

2. 针对微信个人/公众帐号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请通过微信安全中心-品牌维权途径进行投诉;

3. 针对微信个人用户广告骚扰、恶意营销、欺诈骗钱、诱导分享、传播色情信息/政治敏感信息,或传播谣言(传播者无法确定或侵害对象不确定)的行为,请在微信软件中点击“投诉”,并选择具体原因。

请你严格按照本投诉指引的规定进行投诉,不符合要求的投诉将难以被处理。

微信一直致力于建立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平台,腾讯作为中立的服务提供方,我们有志与诚信守约、进取担当的用户携手并进,建立和维护良性互动、健康有序的平台秩序。

鉴于微信平台中用户数量之庞大,为了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腾讯特制定本指引,如果你在使用微信服务中发现微信个人用户注册信息、相关发布内容或使用行为侵犯了你的权益,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通知我们,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

1. 流程

1.1 通知腾讯

若权利人认为微信个人用户在微信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请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投诉,通知腾讯:

权利人应向腾讯提出书面通知书,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权利人主体信息和相关材料

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及营业执照(单位)、身份证(个人)、相关授权证明等证明权利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权利人如委托他人代理投诉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及营业执照(单位)、身份证(个人)、相关代理人职务身份证明(公司授权书、介绍信等证明代理人职务身份及公司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投诉事务)等证明代理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2) 权利人要求

权利人投诉侵权的微信帐号信息,以及相关投诉事项说明。

(3) 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该初步证明材料应包括:

I. 权利人拥有权利的权属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有权机构颁发的版权证书、商标权证书、专利权证书、作品首次公开发表或发行日期证明材料、创作手稿、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作品备案证书等能证明权利人拥有相关权利的有效权属证明;

II. 被投诉方提供的服务构成侵权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诉方的行为构成对权利人姓名权、商号权/企业名称权、隐私权、名誉权/商誉权、版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权利侵权的有效证明材料等。

若你所主张专利权为外观设计专利权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为了保证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稳定性,我们需要你提供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供的针对你的专利所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再发起知识产权维权。

(4) 权利人保证

权利人应在通知书中明确保证:权利人人在本投诉中的陈述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皆真实、有效且合法,并保证承担因本投诉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承担腾讯因根据声明人的投诉对相关帐号的处理而给腾讯造成的任何损失。

1.2 腾讯反馈

腾讯作为中立的平台服务者,收到权利人符合本指引要求的通知书后,腾讯会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在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情形下将权利人的通知书转送给被投诉方。

若被投诉方不认可权利人的投诉,腾讯会将被投诉方提供的相关材料转送给权利人,若权利人对于被投诉方的意见及其提供的相关材料有异议的,腾讯建议权利人另行通过行政投诉、诉讼等方式直接和被投诉方解决相关问题。如果权利人有新的并可充分推翻被投诉方意见的证明材料的,也可向腾讯提供。

2. 注意事项

(1) 本指引中的权利人,指拥有姓名权、商号权/企业名称权、隐私权、名誉权/商誉权、版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的原始所有人,代理人是指经原始所有人合法授权的受托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2) 本指引中的第三方,指在微信客户端注册并使用微信服务的微信个人用户。

(3) 为了确保权利人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权利人的书面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般应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应有权利人的签章),若材料涉外的,应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公证转递,并同时提供相应的公证转递材料。

(4) 本指引中权利人的通知书,均应包括通知书本身及相关的主体资格材料、权属证明、侵权证明等材料。

(5) 若权利人已经因为被投诉人提供的服务向相关政府部门或法院提起行政投诉或诉讼的,请在提交通知书时,将相关受理证明及提交政府部门或法院的证据材料一同提交给腾讯,这将有利于权利人的投诉的处理。

(6) 按照相关法规、本指引的规定,若被投诉的用户应当在微信作注销帐号处理的,腾讯终止相关服务的流程需要遵守相关法规规定的时限要求。

(7) 有以下两种通知腾讯的方式:

I. 通过微信手机客户端提交微信个人用户侵权投诉通知;
II. 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前述书面通知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本邮寄至腾讯指定的以下地点:
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法务部
邮编:518057

3.侵权投诉的必要限制要求与准则

(1)权利人及其代理人知悉并了解侵权投诉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平台将根据法律法规、投诉内容和证据等进行评估审核,尽力保障每一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但侵权投诉的评估审核结果与投诉次数无关联,多次或多人重复或批量投诉并不能改变或提升侵权投诉通过率。

(2)为了更好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及正常侵权投诉,保障系统安全及正常运作,权利人及其代理人不得采取可能会严重影响其他用户合法权益、阻碍平台系统的安全正常运作的方式进行投诉,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外挂、插件、第三方软件、系统、自动化程序等进行投诉等。

一经发现,上述投诉将被平台视为无效投诉。同时不排除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频次等、记入非正常投诉名单、调整投诉处理顺序、直至直接拒绝、处罚投诉帐号等特殊处理机制或限制、处理措施。

(3)为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相关投诉能有效提交,如平台有合理理由相信投诉存在以下情形,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I.明知、应知不构成侵权或明显缺乏权利基础和事实依据而进行投诉;

II.平台已告知欠缺处理依据仍不断重复投诉且无实质补充等情形;

III.多次或大量提交侵权投诉,但整体通过率低或涉嫌滥用投诉;

IV.非合理且正当理由,对平台正常处理其他权利人侵权投诉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

V.其他平台有理由认为存在不合理、滥用投诉的情形。

一经发现,将不排除采取特殊的处理机制或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频次、记入非正常投诉名单、调整侵权投诉单处理顺序等,由此将可能导致侵权投诉不可高频提交、无法通过或审核评估时效延长等效果。

(4)如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平台处理能力过载,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因素、设备原因、投诉量短期激增等,平台的处理与反馈也可能会有时效调整或迟延。

附录:微信个人用户侵权投诉通知书